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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安市各區縣重污染天氣應急保障類企業(工程)申報認定條件標準,申報材料流程歸納
西安市各區縣重污染天氣應急保障類企業(工程)申報認定條件標準,申報材料流程歸納如下,未央區、碑林區、雁塔區、閻良區、臨潼區、長安區、高陵區、鄠邑區、灞橋區、新城區、蓮湖區、藍田縣、周至縣、西安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、經濟技術開發區、曲江新區、浐灞生態區、閻良國家航空產業基地、國家民用航天產業基地、國際港務區需要咨詢申報的可以免費咨詢漁漁為您解答指導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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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西安市各區縣重污染天氣應急保障類企業(工程)申報認定條件標準
保障類企業(工程)分為五類,即民生保障類企業、戰略新 興類企業、防疫防災類等特殊企業、軍工類企業及重大工程項目。
(一)保障類企業(工程)申報范圍
1.民生保障類企業是指涉及直接向居民供電、供暖、供氣、 供水、承擔協同處置城市生活垃圾或危險廢物等保民生的企業, 以及黨刊報紙和中小學教材印刷類企業。
2.戰略新興企業是指符合統計部門《戰略性新興產業分類》 名錄要求的企業(如果企業單個產品或生產線符合要求的,按單 條生產線申請)。
3. 防疫防災類企業是指防疫設備制造、防護服生產、應急 藥品制備以及使用說明和外包裝生產等,防災設備、工具、配套 設施的生產等企業,且納入省級及以上防疫防災重點保障企業名 單, 因防疫防災享受國家相關退稅政策的企業。
4.軍工企事業單位是指承擔國防科研生產任務,從事為國 家武裝力量提供各種武器裝備研制和生產經營活動的企事業單 位(含承擔武器裝備科研生產任務的重點民營單位)。
( 二)保障類企業申報條件
1.符合現行產業政策,生產工藝、技術、產品不屬于產業 政策規定的限制類、淘汰類;
2.近一年內不存在未批先建,超過排污許可證規定的排放 濃度或排放量排放大氣污染物,未安裝、使用大氣污染物監測設 備等環境違法行為,受到行政處罰或構成犯罪的;
3.重點行業內的保障類企業原則上應達到 B 級;
4.污染治理技術及治理設施達到行業先進水平;
5.環保檔案齊全,臺賬記錄完善,配備專職環保人員;
6. 大氣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,監測數據符合規范,數據真 實有效,無組織管控達到國家及省、市現行管理要求;
7.采用國五及以上排放標準的重型載貨車輛(含燃氣)或 新能源汽車運輸, 日重型載貨車輛進出 10 輛次及以上的企業需 安裝門禁視頻監控系統,并與市級平臺聯網。
( 三)保障類工程申報范圍
保障類工程申報范圍包括列入當年省級和國家重點項目清 單或下年內應建設完成的醫院、學校、生態環境保護類的建設項 目。
(四)保障類工程申報條件:
1.達到“六個百分百”和“七個到位”等揚塵污染防治要求;
2.納入《西安市重點揚塵污染源名錄》的工程需安裝符合 標準要求的揚塵在線監測設備,并與西安市智慧環保綜合指揮中 心聯網;
3.車輛出入口設置自動沖洗設備且正常使用;
4.道路、圍擋、場地等部位安裝噴霧等降塵裝置;
5.設置揚塵治理包抓監管公示牌;
6.按工程規模合理配備專職環境監督管理人員;
7. 涉及土石方作業階段的工程,渣土運輸車輛應達到國 6 排放標準或使用新能源車輛;
8. 非道路移動機械應達到國 3 及以上排放標準或使用新能 源非道路移動機械;
9.符合《西安市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條例》建筑施工噪聲污 染防治相關要求;
10.近一年無環境違法行為。
二、西安市各區縣重污染天氣應急保障類企業(工程)申報認定材料
民生保障類企業,只認定保障民生部分的生產內容,按照《重 污染天氣重點行業應急減排措施制定技術指南(2020 年修訂版)》 (以下簡稱“指南”)和《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績效分級實施細 則》( 以下簡稱 “細則”)要求提供相關基礎資料,并提供有關 民生保障相關的招標文件、合同文件。
戰略新興類企業,按照“指南”和“細則”要求提供相關基 礎資料,提供市級人民政府公示并審核簽發相關文件、技術合同 等材料或省級行業主管部門頒發的相應文件、證書等證明材料。
防疫防災類企業,按照“指南”和“細則”要求提供相關基 礎資料,并提供政府采購專項合同或協議等法律文件和納入省級 及以上的防疫防災重點保障企業名單及因防疫防災享受國家相 關退稅政策的證明文件。
軍工企事業單位,按照國家國防科技工業有關法律法規,由 省級國防科技工業管理部門出具證明文件。根據《陜西省重污染 天氣應急保障類企業(工程)認定辦法(試行)》( 陜重污染天 氣辦﹝2021 )10 號)規定:軍工企事業單位申報保障類企業( 工 程)的相關資料,直接報省委軍民融合辦(省國防科工辦)審查。 承擔武器裝備科研生產任務的重點民營單位相關申報材料,上報 市委軍民融合辦初審,初審通過名單及材料上報省委軍民融合辦 (省國防科工辦)審核,每年 10 月底前,由省委軍民融合辦(省 國防科工辦)向審核通過的軍工類企業出具證明文件,作為重污 染天氣應急響應保障類企業的相關依據。軍工企事業單位不公示, 不納入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。
保障類工程需提供列入當年省級和國家重點項目清單項目 證明文件;醫院、學校、生態環境保護類建設項目需提供項目合 同、相關行政部門立項審批等文件。
報送以上各類認定材料均需加蓋相關部門印章。
三、西安市各區縣重污染天氣應急保障類企業(工程)申報認定工作責任
( 一)市委宣傳部對黨刊報紙印刷企業進行審核,確定保障 類企業名單,并出具審核意見。
( 二)市發改委對戰略新興類企業、重大項目工程進行審核, 確定保障類企業(工程)名單,并出具審核意見;市發改委統一 對擬申報電網工程項目資料進行收集、初審,同步征求各電網工 程所在區(縣)政府,開發區管委會意見,并將初審意見及征求
意見情況報市重污染應急辦,市重污染應急辦開展復審及入庫工 作,并按程序報省生態環境廳審批。
(三 )市工信局對防疫類企業或生產線進行審核,確定保障 類企業名單,并出具審核意見。
(四 )市發改委、市應急管理局按照各自職責,對防災類企 業或生產線進行審核,確定保障類企業名單,并出具審核意見。
( 五)市教育局對中小學教材印刷類企業進行審核,確定保 障類企業名單,并出具審核意見;會同市住建局、市城管局對學 校建設、出土(拆遷)項目進行審核,確定保障類工程名單,并 出具審核意見。
(六)市城管局對承擔協同處置城市生活垃圾保障民生企業 進行審核,確定保障類企業名單,并出具審核意見;會同西安城 投集團對供暖企業進行審核,確定保障類企業名單,并出具審核 意見。
( 七)市衛健委會同市住建局、市城管局對醫院建設、出土 (拆遷)項目進行審核,確定保障類工程名單,并出具審核意見。
(八)市生態環境局對承擔收集城市危險廢物的保障民生企 業及生態環境保護類建設項目進行審核,確定保障類(企業)工 程名單,并出具審核意見;對所有保障類企業(工程)環境管理 相關資料進行審核。
(九 )市住建局對保回遷項目進行審核,確定保障類項目名 單,并出具審核意見。
(十 )市供電公司向市發改委報送需納入重污染天氣應急保 障類項目清單,并按要求提供相關佐證資料。
四、西安市各區縣重污染天氣應急保障類企業(工程)申報認定程序
(一)申報階段—符合保障類申報條件的企業(工程)對照申報資料標準(詳 見附件 1 、2 ),按要求提供相關資料, 申報前進行自評對標, 向所在區(縣)政府、開發區管委會遞交申報材料。
各區(縣)政府、開發區管委會根據申報材料對企業(工程) 實際情況進行審核,形成申報名單(詳見附件 3);對 2023 年 納入減排清單保障類企業(工程)實際情況進行核查,形成納入 保障類企業(工程)名單(詳見附件 4),各區(縣)政府、開 發區管委會統一出具審核意見,并將審核通過的申報材料裝訂成 冊,按申報名單分類,報送市重污染天氣應 急 指 揮 部 辦 公 室 )。
(二)審核階段—
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對各區(縣)政府、開發區 管委會報送的申報資料進行梳理、分類,按照行業部門職責反饋 至相關市級部門進行審核。
(三)公示、上報階段—
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根據市級部門審核意見對 保障類企業(工程)予以初步認定,并將審核通過的保障類企業
(工程)名單向社會公示( 5 個工作日),無異議后將認定名單及材料上報省生態環境廳。
五、西安市各區縣重污染天氣應急保障類企業(工程)申報認定相關要求
(一)加強組織領導
做好重污染天氣應急保障類企業(工程)申報工作是保障民 生和社會正常運行的重要舉措,各單位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,提 高政治站位,嚴格按照《技術指南》《認定辦法》要求,結合轄 區實際,明確責任分工,夯實工作責任,采取強有力的措施推進 工作落實,嚴格控制保障類企業(工程)數量,確保高質量完成 保障類企業(工程)申報工作。
(二)嚴格審核標準
各區縣政府、開發區管委會要高度重視此次申報工作,嚴格 按照生態環境部、省生態環境廳、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 室相關要求,對本級保障類企業(工程)審核質量負責;要嚴格 落實主體責任,對本級保障類企業(工程)進行全面摸排,認真 審核,精準填報信息,避免出現遲報、漏報、錯報問題;相關市 級部門要嚴格履行行業部門職責,高標準對保障類企業(工程) 進行行業審核,確保保障類企業(工程)能夠經得起同行業和全 社會的監督。
(三)加強監督管理
各單位要加強保障類企業(工程)的監督管理,在保障類企 業(工程)確定過程中,應堅持 “公平、公正、公開”原則,切
實保障企業(工程)權益。最終確定的保障類企業(工程),將 在政府網站上公開(涉密企業和工程除外),接受社會監督。
在重污染天氣應急期間,保障類企業僅準許從事特定保障任 務生產經營,如超出允許生產經營范圍,保障類工程未做到綠色 施工相關要求的,一經發現,立即取消保障類資格。保障類企業 (工程)名單實施動態管理,與每次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同 步調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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