湖北科技項目申報資訊
東湖高新區2024年創新型中小企業申報條件、方法
東湖高新區2024年創新型中小企業申報條件、方法如下,東湖高新區的企業單位可以了解一下,有需要申報創新型中小企業的單位歡迎致電咨詢。
免費咨詢熱線:15855199550或19855109130(v同)
一、支持條件
創新型中小企業應符合《細則》中“湖北省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標準”要求。按標準評價得分達到60分以上(其中創新能力指標得分不低于20分、成長性指標及專業化指標得分均不低于15分),或滿足下列條件之一:
1.近三年內獲得過國家級、省級科技獎勵。
2.獲得高新技術企業、國家級技術創新示范企業、知識產權優勢企業和知識產權示范企業等榮譽(均為有效期內)。
3.擁有經認定的省部級以上研發機構。
4.近三年新增股權融資總額(合格機構投資者的實繳額)500萬元以上。
二、申報方法及流程
(一)申報方法。創新型中小企業申報條件及佐證材料等相關要求見附件1,申請企業需登錄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“創新型中小企業申報”欄目中填報相關企業信息及對應材料,完整填寫《創新型中小企業自評表》,并按要求上傳佐證材料。同步登陸填寫東湖高新區創新型中小企業備案名單信息。
(二)申報流程。企業通過培育平臺線上申報,線上申報時間為2024年1月8日-1月31日,請申報企業積極準備,于1月28日前完成線上填報。企業在培育平臺申報后,由企服局按照評價標準,對企業自評信息和相關佐證材料進行初審,于2月2日前推薦至市經信局,市經信局進行復核,公示后,報省經信廳備案,由省經信廳統一公告。
(三)申報注意事項
1.申請創新型中小企業不收取任何費用,所有審核工作將嚴格按照《細則》中有關規定執行,堅持公平公正。企業只需如實填報并提供相關資料即可。
2.創新型中小企業有關評價標準以《細則》為準,相關概念需以《細則》中“部分指標和要求說明”為準。
3.評價為創新型中小企業的,應在有效期內每年4月30日前通過培育平臺更新企業信息。未及時更新企業信息的,將取消復核資格。
4.擬申報湖北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企業,必須先申報成為創新型中小企業。本批次中符合評價標準的創新型中小企業,可申報第六批湖北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。
三、工作要求
(一)加強組織保障。各園區要高度重視創新型中小企業培育工作,強化組織領導,深入摸排園區內的中小企業,做好政策宣傳和標準解讀,廣泛發動本園區高新技術企業和獲得過省級以上科技獎勵、擁有省部級以上研發機構等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“應報盡報”,不斷壯大充實專精特新企業培育基礎。
(二)加強政策支持。加強部門協同、上下聯動,形成工作合力,加強對創新型中小企業的政策支持,統籌運用財稅、金融、技術、產業、人才、用地、用能等政策工具持續支持創新型中小企業發展,為中小企業專精特新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。
(三)加強精準服務。各園區要圍繞本園區中小企業發展特征,對標專精特新中小企業、專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業認定標準要求,集聚資源服務支持優質中小企業梯次發展,不斷促進中小企業提升創新能力和專業化、精細化、特色化水平,加快構建完善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體系。為中小企業提供高質量、便捷化的申報咨詢服務,指導企業規范申報,逐步完善覆蓋企業全周期全流程的專精特新服務體系。